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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

Office of Network Securit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教育信息化项目执行指南
2025-10-24 09:22  

涉及范围:学校各类信息化系统的采购、建设、升级项目,购买信息化服务的项目、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批量购买信息化设备的项目,以及综合性项目中包含的以上内容部分, 总体涵盖支撑全部职能部门、专业学院履行各项管理服务、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等方面的信息化项目以及包含信息化项目的综合性项目。

不包括:购买单台电脑、服务器、交换机等设备(不含安装和集成费用),服务对象超出本校范围的项目,购买单套操作系统、单套办公软件、单套终端安全类软件的,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需按照保密规定单独审批。


立项流程:

1、立项: 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向网信办提交立项材料,时间为每年3月份和9月份(具体时间参考办公系统通知),材料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方案及相关附表、可行性研究报告(500万以上项目);

2、校内论证评审:由网信办汇总各项目申报材料,邀请校内相关部门负责人、校外专家进行校内评审,给出修改意见,并确定需要进一步向市教委申报的项目列表,不在向市教委申报范围的项目至此即完成了校内信息化项目论证;

3、提交修改后的项目材料:各立项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并提交网信办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入网信办项目库;

4、网信办向市教委提交立项:网信办根据校内评审会确定的需要进一步向市教委申报的项目列表,向市教委提交项目;

5、市教委评审、答辩环节:各单位应密切留意市教委信息化项目评审平台上项目审核、专家评审状态,并根据平台返回的结果进行修改直至进行线下答辩环节;

6、市教委信息化项目入库:在市教委信息化项目评审平台上提交修改后的申报材料和入库申请;

7、项目出库:落实项目资金且项目,在项目启动前应在市教委信息化项目评审平台上提交出库申请,获批后即可启动项目其他手续。


说明:教育信息化项目立项不能替代资金支持和采购方面的其他手续,各立项单位应注意项目各方面前期工作的安排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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