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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

Office of Network Securit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执行规范】天津财经大学软件正版化管理办法
2025-03-20 09:0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软件正版化管理,增强广大师生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规范学校正版软件使用,减少信息安全隐患,在校内形成保护正版软件、使用正版软件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天津财经大学正版化软件的采购、管理与使用,应用范围为天津财经大学办公、教学、科研等所用电子设备,包括列入学校固定资产的便携式计算机、台式计算机、工作站、服务器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正版软件包括正版通用软件和正版专业软件。正版通用软件主要指面向全体师生日常应用或普遍使用的计算机软件,正版专业软件主要指专门针对某一行业或领域专业人员使用的计算机软件。

第四条 学校正版软件的采购、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筹规划、归口管理、按需采购、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五条 学校各部门管理职责:

(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规划和制度,统筹推进、监督考核软件正版化工作。

(二)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为学校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软件正版化年度工作计划,确定软件配置标准,组织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和宣传培训,以及正版通用软件的介质部署、正版授权等。

(三)资产管理处负责正版软件的采购工作,以及新增采购计算机等设备的正版软件配置需求的落实工作。

(四)校内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本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设备使用人为直接责任人。各单位信息员负责本单位软件正版化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正版通用软件由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根据需求编制采购计划并申报预算。部分普及面较大的正版专业软件原则上也由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统一编制采购计划、申报预算并采购。

第七条 除学校统一采购的正版专业软件外,其它正版专业软件的采购由需求单位根据教学、科研等需求,按照学校采购及资产管理有关制度完成采购,并报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 正版软件的管理与使用

(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和正版专业软件采购单位应妥善保存正版软件相关的软件介质、说明书、使用许可证(或合同)等相关资料,建立正版软件台账。

(二)校内单位和师生未经许可不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我校购买的正版软件及其复制品。

(三)校内单位和师生应确保正版软件及时更新、升级,不得在网上下载并安装未经授权的计算机软件。

(四)各单位应积极配合学校信息安全检查,如有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应立即整改,不得包容使用盗版软件的行为。

(五)在购买计算机等相关设备时,只能预装符合国家或学校规定的正版软件,并获得相应的使用授权,不得要求或允许销售商安装任何非正版软件。

第九条 对于安装非正版软件、超越授权使用许可等违反国家有关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法规,且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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